所在:石家庄服务中心
更多城市
石家庄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2个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解读

嘉兴中讯财务是一家专业办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的财务咨询公司,为广大中讯用户搜集全国有关税务、工商、会计、商标等事件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2个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以及贯彻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做好政策衔接,税务总局近日制定了《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2个规范性文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对公告解读如下:

一、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下属分支机构管理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下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由税务总局明确;二级以下(不含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文明确并报税务总局备案。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取消了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下属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的备案审核,为加强取消审批后的管理,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3项企业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其中第二条对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下属分支机构名单管理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第三条相应废止。

  此外,国税函〔2010184号第二条关于资产损失税务处理问题,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无需审批,改为备案,本条也一并废止。

二、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问题

  为扩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惠及面,根据税务总局的规定,自2014年度开始,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不论实行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第一条规定,享受优惠的企业(含小型微利企业)不得采取核定征收。因此,需要进行相应修订,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既可实行核定征收,也可享受税务优惠政策。

中讯财务摘录自上海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公告》的解读
下一篇: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2个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编辑:wanmei | 更新时间:05天前 | 石家庄浏览:38636次 ]
【版权与免责声明】如发现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发至service@zekv.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本站内容除非注明来源,否则均为网友发布,涉及言论、版权与本站无关。
石家庄税务政策更多>>
  • 石家庄企业税务优惠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围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会议提出,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上限,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进一步提高,并将政策截止期限延长至2016年底。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说,上一次是从3万提到6万,如果考虑到价格因素,10万是应该的。   2010年,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等多..

    关注: 140409 次更新时间:05天前